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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祠祭清吏司
機關異名
祠祭司
機關職掌
職掌參考文獻
禮部掌五禮之秩序學校貢舉之法尚書滿洲漢人各一人左右侍郎滿洲漢人各一人其屬有四清吏司曰儀制曰祠祭曰主客曰精膳……祠祭清吏司郎中滿洲二人漢人一人員外郎滿洲三人蒙古漢人各一人主事滿洲漢人各一人掌吉禮凶禮凡祭祀其列在祀典者則稽其實日月交食移諸司救護有災異則奏聞喪祭貴賤有等皆定其程則頒行凡術數醫卜音樂及僧道並籍領之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職官考,卷81,頁5598
設置詳情
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
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二級禮部天聰五年,設禮部。順治元年,置尚書、侍郎各官。郎中,滿洲四人,員外郎六人,堂主事二人,司主事四人;蒙古章京二人;漢軍郎中八人,員外郎五人,堂主事一人。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漢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滿洲讀祝官六人。皇史宬尉,滿洲三人。司牲官,蒙古二人。鑄印局,滿洲員外郎一人,漢大使一人。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以親王、郡王、大學士領部事,隨時簡任,不為常目。乾隆三年,增置鑄印局漢員外郎、筆帖式、署主事各一人。十三年,省行人司入之。嘉慶四年,改滿洲員外郎、主事各一人為宗室員缺。光緒二十四年,省光祿、鴻臚二寺入之,尋復故。三十一年,詔罷科舉,各省學政改隸學務大臣,自是釐正士風之責,不屬本部矣。三十二年,以光祿、太常、鴻臚三寺同為執禮官,仍省入。更精膳司曰光祿,主客司曰太常,並各置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鴻臚事稍簡,歸入典制司,增員外郎一人,並滿、漢參用。是歲定尚書,侍郎,左、右丞、參員額如吏部。設禮器庫,置郎中、員外郎各一人,贊禮官、讀祝官亦如之。簿正、典簿各四人,司庫二人,筆帖式十有四人。宣統元年,避帝諱,改儀制司曰典制。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1,頁3269-3270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年表異名品級中曆西曆
郎中正五品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員外郎從五品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主事正六品順治1年-宣統3年1644-1911
筆帖式?-宣統3年?-1911
經承未入流?-宣統3年?-1911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56-78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180-196
更新日期
2024/03/11
Apr 2 2024 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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